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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农药工业污染,我局决定制定《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菊酯类》和《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磺酰脲类》两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08年2月29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菊酯类》(征求意见稿) 3.《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菊酯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磺酰脲类》(征求意见稿) 5.《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磺酰脲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环保农药排放标准征求意见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沈阳化工研究院安全评价中心 《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菊酯类》(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常州康美化工有限公司 南京红太阳集团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龙灯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磺酰脲类》(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上海杜邦农化有限公司 大连瑞泽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溧化化学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激素研究所有限公司) 河北宣化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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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2008-02-18 20:20 来源: 网络 作者:匿名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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