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偏低矛盾,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铁路运输成本的影响,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调整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后。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控,严格控制铁路运价调整的连锁反应。加强对铁路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及时修改有关运价明码标价公告内容。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铁道部。
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铁道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图片点击放大观看)


运费计算办法:
整车货物每吨运价 = 基价 1+ 基价 2 ×运价公里
零担货物每 10 千克运价 = 基价 1+ 基价 2 ×运价公里
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 = 基价 1+ 基价 2 ×运价公里
* 整车农用化肥基价 1 为 4.40 元 / 吨、基价 2 为 0.0305 元 / 吨公里。
编者注:农用化肥继续享受铁路优惠运价, 整车农用化肥优惠运价 具体计算方法为:整车农用化肥每吨运价=基价1(4.4元/吨)+基价2(0.0305元/吨公里)×运价公里。其中基价1为发到价,基价2为运行价,运价公里为里程数。前期基价1为4.2元/吨,基价2为0.0257元 / 吨公里。按北京到哈尔滨铁路里程1249公里,则每吨新运价42.4945元,原运价36.2993元,每吨上调6.1952。

